1)第三百八十四章炸响_宋末崛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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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秦延的战旗升起在中军靠前的位置上,惹得四下一片欢呼声。

  不是说秦延有多受爱戴,这些藩骑受了他一些恩惠,但不至如此,他们并不是秦延的家奴。

  他们之所以欢呼是因为秦知军没有像其他文官一般躲在中军后阵,而是站在了中军前阵,和他们这些赤佬一起冲阵杀敌,只是这=一样就尽得军心士气,这比那些所谓文臣们阵前训话强的太多,下面的粗人们不管其他,只要官将和他们一起浴血杀敌,他们心里就平衡,这样的将领值得他们信赖,不会在关键时候弃之而去。

  刘半顷将两把短铳插入鞍袋,略略看了看自己的投枪、马刀、皮盾,一切满意。

  他拿起了鹿皮的手套准备戴上,他手心愿意出汗,因此总是带着一双手套。

  戴上的过程中他感受他的手指像是铁锉般粗砺,这是军中打磨的结果,越是如此粗砺越是让他安心,说明他从来没有断过艰辛淬炼杀人的技艺,今日到了该兑现的时候。

  刘半顷在自己麾下的藩骑走了走,检查了一下藩骑的投枪、马刀、皮盾和吉贝甲。

  他没有想到自己短短数年就可以掌控一都人马,也算是长进了,他渴望统兵的权力,因为统领的人越多杀伤西贼也会越多,至于杀死多少西贼为父兄报仇,当然是多多益善。

  刘半顷查看完毕遇到了也在检查麾下兵甲的聂胜,

  “聂胜,小心些,家里还有弟妹要你照拂呢,”

  两人身世相当,颇有些亲近。

  “放心就是了,倒是你不要冲的过猛,杀敌也要惜身,”

  聂胜知道自己颇为凶悍,但是半顷有些生死置之度外的模样了,搏杀起来不要命。

  ‘生死天注定,某就是一个,杀敌报仇,如今某杀了五个西贼,某的目标是五十个,在那之前贼老天不会收的,’

  刘半顷龇牙道,一脸凶恶的看着对面的西贼。

  聂胜摇头,刘半顷就是个疯子。

  “你等知晓那些是什么,”

  在远望镜里,叶悖麻看到了前排宋军马鞍上插着带着把手的物件。

  叶悖麻不觉得秦延能比种谔可怕,但是和秦延交战,一定要注意秦延层出不穷的军械,从砲车到火药包、气球,每每大量杀伤大夏军卒。

  所以这次交锋前,叶悖麻特意观察了对方的军卒,结果就有了意外的发现。

  所有的军将摇头,他们真的不清楚这个劳什子的物件。

  叶悖麻脑中一闪念,甚至想到了拖延决战,避战在他来说什么时候有过,但是面对秦延他不能不小心提防,实在是代价太过惨重了。

  但是再一想机会难得啊,还是一战破敌,他就不信凭着这些小小的物件宋军还能翻过天去,如果是攻城另一说,但是野战,他叶悖麻怕过谁来,就是凶猛的大辽宫仗军他也是交过手得胜的。

  “擂鼓鸣号,进军。”

  叶悖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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