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八十四章一言难尽_重回八二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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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王正之所以让王毛头和康如山先玩儿着,主要是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安排他们。

  不过他自己倒是有事情做的,比如结交几个朋友,毕竟刚来港岛人生地不熟的,想要做点什么都不方便,先认识几个朋友,也能多一点路子。

  说不定什么时候赚钱的就会就来了呢,就算只是多一点消息来源渠道也是好的。

  而想要交朋友,首先得让对方看得上你。

  能让别人看得上的不外乎三种人、才、财,王正长得不高不帅,也没有什么钱,剩下的也就只能展现一下才华了。

  王正拿出纸笔把一起走过的日子、最浪漫的事和牵手三首歌的五线谱写了下来。

  王毛头过来瞄了一眼,“少爷,你这是写的啥?”

  “歌曲!”

  “看不懂,你还会这个?”

  康如山笑道:“王正唱歌很好听的,还会拉二胡!”

  “没听过,也没看出来!”王毛头多少有点惊讶。

  王正笑了笑,并没有解释什么,写完三首歌之后,又开始写小说,好歌毕竟就那么些,而且歌曲这玩意儿现在不怎么赚钱。

  这年代港岛普通人也就三四百一个月的工资,后世很多耳熟能详的大明星,现在也不过四五百的工资,那怕已经有不小名气了,也才七八百一个月。

  就更别说编剧、词作人这些了。

  写歌还不如写小说,毕竟现在还是纸媒时代,许多人都有看书看报纸的习惯,小说写得好还是很赚钱的。

  比如寻秦记。

  可惜王正忽略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,那就是现在纸媒虽然很发达,可人家能写书的人同样很多,而能挣钱的人,都是文学水平很高的那种。

  甚至许多文学水平很高的人都挣不到钱,最顶尖的那一波人,文笔之好放在任何一个时代都是人物。

  王正虽然熟读过许多小说,可那么大几百万字的书根本不可能全部记下来,知道大纲甚至对所有剧情都一清二楚,可也没办法完整的复制出来。

  甚至可以说王正写出来的和原著,那简直就是天差地别,读起来的整个感觉都不一样。

  王正花费了十来天写了六万字,兴冲冲的跑去明报,辗转坐了好几趟公交车才来到了地方,路上满心欢喜的以为能得到明报的签约,甚至能得到金老爷子的赞赏。

  结果,连前台那一关都过不了!

  “王先生,您的文章虽然立意还不错,可用词稍微浅白了一些,基本上是没有商业价值的,如果拿去一般的小报或者杂志什么的试试说不定还有机会,可在明报这边是不可能被选中的。”

  前台小姐姐语气温柔,用词尽量照顾到王正的情绪,关键人家是认真看过了王正的文稿才下的评论。

  这就完蛋了,连一个前台都看不上,更何况明报的编辑,甚至是金老爷子。

  这让王正多少有点泄气,而且这十来天王正还去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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