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328 交接_镇国公主G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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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征奢侈品税这主意我早就想过了,只是一直没什么好时机,到现在提却正好——一则我虽打了个大义名头经商,却毕竟不能长久经管,而这“国企”短时间内可以挣钱,长期如何,则前世之经验分明可证,与其令国家垄断此等行业,倒不如交还民间,国家坐等收税,反倒长远,形成定例,令大臣们知道有利可图,对商贾之事不那么抵触,亦有利于商业繁荣;二则征税之举,恰更能证明奉天服饰局经商为公之心,朝中对母亲允准官府开门做生意本还有些非议,等到征税的律令一出来,从此不但没有理由将之关闭,反倒恨不能要令其千年万岁,长长久久地盈利下去;第三却是我的私心,奉天服饰局初时虽说收入交予地官,却未必便由地官全权管理,认真要说,交给春官或是夏官也不算毫无依据,到时我自可借着这小小奉天局向他们卖个人情,顺带安插自己的人手——可同时也会得罪地官,征收税赋,便是又向地官卖了个好,他们有了税收这项大收入,自然不会再斤斤计较于这小小奉天局的归属。

  母亲不但想到了征税的好处,还想到了更长远的地方,笑眯眯地看了我一眼:“名为‘奢侈品税’,是不是除了衣裳之外,酒也可征税,金银玉器也可征税?”

  我道:“那是自然。不单是对这些征税,对胡商们贩进中原的货物也一概要抽税——不过对于有功劳或是有爵位的那些,可以先不收缴。”

  母亲笑道:“然则功劳爵位,都由朝廷来定,是么?”

  我笑:“不止如此,胡地输入中原的奢侈品,亦要交额外之税,不过若是特别申请过,可以少交或不交税赋——只要他们肯到当地官府登籍入户,记为‘少数民族’。”

  母亲若有所思:“少数民族?”

  我道:“陛下富有四海,天下之大,无不为陛下之臣民。中原之民如是,胡人亦如是。故不应以从前‘城傍’旧称称之,而代之以‘少数民族’,登记为‘少数民族’的人,子弟可以优先入中原之学,学中原之礼,税赋上给予减免,选官时给予优待,唯一的要求,便是每年一次,到官府登记本族人口、籍贯、居处之地,在籍之人,不但可以得到税赋减免,逢大庆贺,还可获官府赏赐。”

  母亲微笑道:“说下去。”

  我道:“除去少数民族之外,朝廷亦可特旨免一些外藩的赋税,总看其诚心大小,诚意如何。而本国输入外藩的奢侈品,则一概免税,不但免税,朝廷还可以适当地给一些赏赐,奖励他们将货物卖到外国。”

  母亲微微颔首:“此举与独孤绍和崔明德从前所上之边策可一体实行。你倒是算得很精,本来笼络边地,还要耗费国帑,现在却是一文都不消出,只要几封文牒,便可令他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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